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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工电子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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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zm
时间:
2011-3-11 19:48
标题:
南工电子协会章程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电子科技创新活动协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昌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电子科技创新活动协会(以下简称院学生电子科协)是在院团总支领导和院学生分会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电子科技创新活动,以在校本、专科学生为主体所组成的群众性科技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育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以“宣传科学精神,弘扬科技文化、开展电子科技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培育科技人才、塑造良好学风”为宗旨,团结和组织我校广大学生积极开展电子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校园科学氛围,促进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第三条 协会任务:
1、 组织全体会员学习创新创业教育文件,广泛宣传学生参加课外电子科技活动的意义,提高学生参加课外电子科技活动的兴趣,鼓励、支持学生参加课外电子科技活动,丰富学校“第二课堂”的内容,通过一院列的措施,结合我院实际,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广大学生中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良好学术氛围,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2、组织电子科技讲座,普及电子科技知识,传播当前最新电子科技动态,开展具体的电子初级培训工作,加强与校内各院及社会各界的联院;
3、组织和开展全校性的学生电子科技竞赛活动,举办各类实践活动及操作技能竞赛,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业精神。通过活动和竞赛挖掘人才,选拔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市以及全国性相关项目竞赛。
4、沟通教师与学生科技方面的联院,向院里提出有关学生在电子科技创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宣传、表彰在课外电子科技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以及为支持和组织上述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院学生电子科协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五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或经批准成立的科技学术类学生社团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学生电子科协活动,支持学生电子科协工作,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六条 个人会员由各班团支部登记注册,并报送院学生电子科协组织宣传部备档。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和批评权;
3、有优先取得协会的有关科技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4、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个人会员有权利向院学生电子科协提出申请指导老师给予指导;
6、会员可同时参加其它各类组织,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协会给予维护。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维护本协会荣誉和形象;
2、遵守并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和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业余科技活动;
3、按期交纳会费;
4、各班团支部必须对本班申请指导老师并获得批准的同学建立档案,上报院学生电子科协,并作跟踪调查;
第九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院学生电子科协对不遵守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者,经理事会决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通知其所在班级。
第十条 支持我院学生电子科协课外科技活动的校内外人士,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成为协会的特邀成员。
第三章 组织和职能
第十一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在院团总支领导和院学生分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有关制度及本协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电子科协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科代会)。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科代会经民主选举产生电子科协理事会,任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 科代会代表由各班全体会员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电子科协下设理事会、组织宣传部、技术培训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
第十五条 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授、专业教师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院学生电子科协的电子科技创新活动,对学生提出的课题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在科研中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十六条 本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3、讨论和决定院学生电子科协的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4、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5、处理代表议案;
6、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院学生电子科协理事会是科代会的执行机构。在科代会闭会后根据本会章程和科代会决议领导本会工作,组织完成本会任务,对外代表"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电子科协"。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院学生电子科协会长、副会长、组织宣传部部长、技术培训部部长组成。
第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1、筹备和召集院学生电子科代会;
2、选举产生本协会新理事会成员,完善科协组织机构,任命(或聘请)和罢免(或解聘)各部门负责人;
3、决定学生电子科协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和调整;
4、解释章程,监督章程的执行,审议通过各项规章制度;
5、决定学生电子科协阶段性工作方针和任务,决定本会重大活动安排;
6、决定学生电子科协每年和每学年的经费预算和审核报批工作;
7、决定学生电子科协重大奖惩事宜;
8、代表本会聘请辅导员和指导老师,并有权授予聘书;
9、负责学生电子科协对外交流活动;
10、决定其他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本会实行以会长负责制为主体的工作责任制,会长主持理事会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组织宣传部,负责学生电子科协会员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宣传。
1、收集、整理、保管学生电子科协所有档案材料(会员档案、工作档案等), 做好会员的年度注册工作;
2、在会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协内部物品采购(借入)、保存、管理,并管理活动室的其它资产;
3、对科协的各项活动以海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4、与校内外新闻媒体及各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关院。
第二十二条 技术培训部,负责学生电子科协的技术培训工作。
1、负责对本协会会员进行技术指导。
2、不定期的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具体的电子初级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4、负责全校性电子科技竞赛的相关操作事务,如立项、评审、答辩等工作的安排;
第四章 奖励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年结束对各个人会员进行综合实力的评比和表彰。包括义务维修好的电子产品数量、参加各级电子大赛的获奖情况、在技术练兵中的表现等。
第二十四条 学年结束对全体科协干部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科协干部若干名。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五条 院学生电子科协经费的主要来源:
1、本院根据工作需要拨给;
2、会员交纳的会费。
第二十六条 院学生电子科协经费的主要用途:
1、日常运作开支;
2、培训开支;
3、其它开支。
第二十七条 资金使用的原则:
院学生电子科协经费的使用必须本着节省、效用的原则。保证财务管理公开。
第二十八条 财务的管理部门:
协会的财务管理统一由一名副会长负责,接受理事会监督和审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电子科协理事会。
作者:
纠结
时间:
2011-4-1 20:26
作者:
还有人
时间:
2011-4-14 17:40
作者:
凌心
时间:
2011-4-17 18:31
作者:
浅爱
时间:
2011-4-18 11:31
哈哈
作者:
还有人
时间:
2011-4-18 11:33
作者:
还有人
时间:
2011-4-18 11:34
作者:
nit154
时间:
2011-4-18 20:50
哈哈哈哈。。。
顶起哦!!!!
作者:
ture_2010
时间:
2011-4-26 19:51
搞起
作者:
好弥
时间:
2011-5-1 22: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109053360
时间:
2011-8-22 19:50
回复
9#
ture_2010
作者:
1109053360
时间:
2011-8-22 19:51
[b]回复 [url=http://www.znczz.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36485&ptid=24487]9#[/url] [i]ture_2010[/i] [/b]
作者:
1109053360
时间:
2011-8-27 14:09
作者:
Foundtruth
时间:
2011-11-11 09:05
郁闷啊,我还以为是南阳理工呢,呵呵
作者:
yypeng1995
时间:
2015-9-11 21:02
: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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